中國商標含「不規範漢字」或改寫成語,為什麼會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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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中國商標法第 10 條第 1 款第 8 項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 中國審查實務將「不規範漢字」(自創字、錯別字)與「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列為可能具有不良影響的情形。
  • 把「隨心所欲」寫成「隨心所禦」、「沾沾自喜」寫成「粘粘自喜」這類諧音改寫,在中國常被駁回。
  • 自創字可做更大幅度的圖形化設計,並以「圖形」作為商標名稱申請,提高核准機會。
  • 台灣品牌若以諧音成語命名,進入中國市場時可考慮以規範用字的另一名稱、英文或圖形商標為主。

在中國申請商標時,自創字、錯別字,或是把成語中的字換成同音字,例如「隨心所禦」,常會被認定為「不規範漢字」,依中國商標法第 10 條以「其他不良影響」為由駁回。背後的考量是維護漢字的規範使用。若品牌核心是設計字,可以做大幅度的圖形化設計並以圖形名稱申請;若品牌本身就是改寫成語,進入中國市場時最好另外規劃規範用字的名稱。

法律依據:「其他不良影響」

中國商標法第 10 條第 1 款列出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其中第 8 項為「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這個條文看起來很抽象,但在中國的商標審查規範中,明確提到商標含有不規範漢字,或對成語作不規範使用,容易誤導公眾、特別是誤導未成年人對漢字與成語的正確認識,可能被認定具有不良影響。

什麼是不規範漢字與成語的不規範使用?

類型說明例子
不規範漢字自創字、錯別字,例如刻意少寫或多寫一筆、把兩個字合寫成一個字將「五福」合成一個字的設計字
繁簡混用或異體字不符合當地規範字形的寫法個案判斷,視是否會被認為錯字
成語的不規範使用以同音或近音字替換成語中的字「隨心所禦」(隨心所欲)、「粘粘自喜」(沾沾自喜)、「左右逢緣」(左右逢源)

這類以諧音或自創字取名的方式,在台灣相當常見,也常被認為很有創意。早年中國審查對此較為寬鬆,但近年我們辦理的中國申請案中,含有不規範漢字或改寫成語的商標,被駁回的比例明顯增加,特別是不規範漢字。

台灣與中國的命名差異

命名方式在台灣在中國
成語諧音只要具識別性、無近似前案,通常可以註冊容易被認為對成語不規範使用而駁回
自創設計字以圖形或文字申請皆可以文字申請容易被認為不規範漢字
宗教、神佛相關個案判斷較容易被以不良影響駁回
繁體字當地通用字形建議以簡體字申請,配合當地使用

因應方式

一、自創字改以圖形設計申請

若品牌的核心就是一個設計字,可以做更大幅度的圖形化設計,讓它在視覺上是一個圖形,而不是一個寫錯的字,並在申請時以「圖形」作為商標名稱,而不是以文字描述。我們代理的案件中,有多件把單一漢字設計成圖形、以圖形名稱申請而順利核准的例子。

二、準備罕見字的出處

對較罕見、難以判斷是否為不規範漢字的字,中國官方可能發出補正通知,要求提供該字的規範寫法、讀音,以及正規出版物(例如字典)中的頁面與封面影本。許多生僻字在一般字典中查不到時,雖然可以提供網路資料,但審查官不一定採納。

三、中國市場另取名稱

若台灣品牌本身就是改寫成語,可考慮:

  • 在中國以規範用字的另一個中文名稱申請。
  • 以英文商標或圖形商標為主,中文名稱作為輔助。
  • 保留原名稱的讀音,但改用與成語無關的組合,避開「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

四、被駁回後的復審

若申請已被駁回,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申請復審,說明該名稱不會誤導公眾,例如整體已形成新的意思、或屬於圖形化設計。但這類理由涉及公共利益,翻案難度較高,事前調整命名通常更有效率。復審程序可參考中國商標被駁回怎麼辦?。

舉例:台灣品牌進入中國時的命名調整

假設一家台灣甜點店,品牌名稱是改寫自成語的諧音詞,在台灣已經註冊並經營多年,準備在上海開設門市。若直接以原名稱的簡體字在中國申請,很可能因「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被駁回。可以考慮的做法有:

做法優點需要考量
以 Logo 圖形與英文名稱為主申請避開文字審查問題,品牌視覺一致中國消費者仍需要一個好記的中文稱呼
另取規範用字的中文名稱可以完整取得中文商標權兩岸品牌名稱不同,行銷上要說明兩者的關係
保留讀音、改用不構成成語的組合延續原品牌的聲音記憶新組合仍須查詢是否與他人商標近似

不論採取哪一種,都建議在中國正式營運前完成申請,並同時查詢中國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避免門市開幕後才發現名稱無法使用。

中國命名檢查清單

  1. 商標中是否有自創字、錯別字或刻意變形的字?
  2. 是否以同音字改寫成語或常見詞語?
  3. 是否涉及宗教、神佛或可能被認為不良影響的內容?
  4. 是否已準備簡體字版本與漢語拼音版本?
  5. 罕見字是否能在正規出版物中找到出處?
  6. 是否已查詢中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標?

兩岸制度的整體差異,請見台灣與中國商標制度比較與中國商標註冊。

常見問題

為什麼諧音改寫成語的商標在中國會被駁回?
中國審查實務將「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視為可能具有不良影響,依中國商標法第 10 條第 1 款第 8 項不得作為商標,例如「隨心所禦」「粘粘自喜」。
自創字可以在中國申請商標嗎?
以文字申請容易被認定為不規範漢字而駁回。建議做更大幅度的圖形化設計,並以「圖形」作為商標名稱申請,提高核准機會。
在台灣可以註冊的成語諧音商標,到中國也可以嗎?
不一定。台灣主要審查識別性與近似問題;中國則另外會以不規範使用成語可能有不良影響為由駁回,因此兩地結果可能不同。
中國官方要求提供罕見字的出處怎麼辦?
應提供該字的規範寫法、讀音,以及正規出版物(如字典)中的頁面與封面影本;以網路資料代替時,審查官不一定採納。
因不規範漢字被駁回,可以申請復審嗎?
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申請復審,但這類理由涉及公共利益,翻案難度較高,事前調整命名或改以圖形申請通常更有效率。
進入中國市場時,台灣品牌名稱要怎麼調整?
若原名稱是改寫成語或自創字,可考慮在中國使用規範用字的另一名稱、以英文或圖形商標為主,並同時申請簡體字與漢語拼音版本。

法規依據與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 年修正)第 10 條
  •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審查審理指南

本文由超群智財權事務所整理,內容為一般性說明,並依文章更新當時的法規撰寫;法規與官方審查實務可能調整,個案請與商標代理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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