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前要準備什麼?查詢、類別規劃與防禦性申請

重點摘要
- 申請前要做兩項評估:查詢同一或類似商品上有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以及評估商標本身是否具識別性。
- 在他人商標前加「老、大、小、正、新」等字,識別主體仍是原商標,通常會被認定近似。
- 類別規劃分為「積極取得」目前經營的項目,以及「消極防禦」日後可能擴展或易被搶註的相關項目。
- 第 35 類特定商品的零售批發服務,審查時會與對應的商品類別比對,有助於擴大品牌防護範圍。
- 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送件後不能擴大或實質變更,只能減縮,因此送件前要確認清楚。
申請商標前,要先完成四件事:查詢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評估商標本身的識別性、規劃要指定的商品服務類別,以及決定申請人。商標送件後,圖樣與指定商品原則上不能擴大或實質變更,只能刪減,所以準備得越完整,被核駁或日後發現保護不足的風險就越低。
台灣商標申請的流程與時程
| 階段 | 內容 | 時間參考 |
|---|---|---|
| 1. 申請前評估 | 商標查詢、識別性評估、類別規劃、決定申請人 | 數天至數週 |
| 2. 送件 | 提出申請書、商標圖樣與指定商品服務,繳納申請規費,取得申請日與案號 | 當日 |
| 3. 審查 | 形式審查與實體審查;有問題時發出補正通知或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 | 一般約 6 至 8 個月 |
| 4. 核准與繳費 | 收到核准審定書後,在期限內繳納註冊費 | 核准後 2 個月內 |
| 5. 註冊公告 | 公告註冊並發給註冊證,公告後 3 個月內他人可提出異議 | 繳費後約 1 個月 |
商標權自註冊公告日起算 10 年,期滿可以延展。審查時間會隨官方作業量變動,實際以智慧財產局公布的資訊為準。各國比較可參考台灣商標註冊頁面。
第一步:商標查詢
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確認在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註冊或申請在先。查詢時要注意:
- 查類似商品,不只查同一類別:例如飲料相關的第 30 類茶與咖啡、第 32 類果汁、第 43 類飲料店,彼此可能被認定類似。
- 差一個字也要注意:曾有人想申請「喫茶園」,查到已有「喫茶田園」註冊在飲料類別,只差一個字,外觀近似。
- 加字不一定能迴避:家族滷味店想把被他人註冊的「X記」改成「老X記」,但「大、小、真、正、老、新」這類形容詞只是修飾,識別主體仍是「X記」,通常仍會被認定近似。
- 注意早期註冊的廣泛指定:早年核准的商標有時指定了範圍很廣的商品;審查時以類似組群判斷,即使對方只列出部分商品,也可能影響整個組群。
- 中英文、圖形都要查:中文名稱、英文名稱與 Logo 圖形分別查詢。
第二步:評估識別性
沒有撞名也可能被核駁。以「喫茶園」為例,「園」是常見的地點名詞,用在茶飲上,識別主體只剩「喫茶」,識別性也明顯不足,等於同時面臨近似與識別性兩道關卡。地名(例如香港「旺角」用在茶餐廳)、姓氏、商品說明、吉祥話等,都是常見的識別性問題,詳見商標識別性是什麼?。
電腦檢索結果只是參考,是否近似、是否具識別性,仍需要有經驗的人判讀。
第三步:規劃指定類別
商標權只及於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及其類似範圍。國際上通用的商品及服務分類共有 45 類,第 1 至 34 類是商品,第 35 至 45 類是服務。類別規劃一般有兩種考量:
| 策略 | 目的 | 範圍 |
|---|---|---|
| 積極取得 | 保護目前已經在做的生意 | 現在直接或間接經營的商品與服務 |
| 消極防禦 | 防止他人在相關領域搶註,造成混淆或攀附 | 短期內不一定經營,但消費者容易聯想到您的商品或服務 |
防禦考量不足的後果,市場上有不少例子:同一個品牌名稱在不同商品上被不同業者註冊,造成兩家業者「鬧雙胞」,甚至讓原品牌在新產品線上只能改用其他名稱。
舉例:汽車美容業的類別規劃
以汽車美容業為例,除了第 37 類的車輛清洗、美容服務,若有自有品牌的用品,還可以考慮:第 1 類(除碳劑、油品添加劑)、第 3 類(汽車蠟、撥水劑、清潔劑)、第 4 類(機油、潤滑油)、第 7 類(洗車機、打蠟機)、第 12 類(車用配件)、第 21 類(洗車刷、擦拭布),以及第 35 類(汽車用品的零售與網路購物服務)。實際申請哪些類別,應依目前經營項目與預算排定優先順序。
第 35 類零售服務的防護作用
第 35 類的「特定商品零售批發服務」,審查時會與對應的商品類別比對。例如取得「化妝品零售批發」的服務商標,他人日後要在第 3 類化妝品上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可能會因此被認定衝突。因此製造或販售業者,除了主要商品類別,常會加申請對應的第 35 類零售服務作為策略性防護,同時也保護網路商店或門市的名稱。規費依指定的類別與項目數量計算,以智慧財產局公告為準。
第四步:準備文件與決定申請人
- 申請人資料:個人或公司的名稱、地址、證號,選擇方式見用個人、行號還是公司名義申請商標?。
- 商標圖樣:清晰的圖檔,決定以黑白或彩色申請。彩色申請保護該配色;黑白申請在實務上使用不同顏色通常仍具同一性。
- 商標名稱與說明:文字商標的名稱,圖形商標可簡要說明圖形。
- 指定商品或服務:依官方的商品及服務名稱撰寫,避免名稱不明確而被要求補正。
- 優先權證明:若在國外先申請,6 個月內來台申請可主張優先權。
顏色、聲音、立體商標好申請嗎?
現行商標法允許顏色、聲音、立體形狀、動態等非傳統商標,但這類標識通常被認為不具先天識別性,必須經大量使用讓消費者認得才容易註冊。例如便利商店招牌的配色、廣告中耳熟能詳的旋律,都是長期大量行銷後才取得註冊。一般小型業者若想保護「黑底黃字」的招牌,建議以文字、圖形加顏色的一般平面商標申請即可。
常見錯誤
- 沒查就送件:收到核前通知才發現有近似商標,浪費時間與規費。
- 只申請一個類別:忽略相關商品,日後被他人在相關類別註冊。
- 指定商品寫得太窄:只寫目前的單一商品,日後擴充產品線時沒有保護。
- 送件後才想改圖樣:圖樣送件後不能實質變更,只能重新申請。
申請前檢查清單
- 確認申請人是個人、公司還是共有。
- 準備清晰的商標圖樣,確認黑白或彩色。
- 完成相同、近似商標查詢,包含中英文與圖形。
- 完成識別性評估。
- 列出目前經營與未來可能擴展的商品服務,決定類別與優先順序。
- 確認是否有海外市場需要另外申請,見台灣註冊的商標在國外有保護嗎?。
常見問題
申請商標前一定要先查詢嗎?
台灣商標申請要多久才能拿到註冊?
在別人的商標前加「老」或「正」字可以註冊嗎?
商標要申請哪些類別?
為什麼建議加申請第 35 類?
商標送件後可以修改嗎?
法規依據與參考資料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
- 商標法第 19 條、第 20 條、第 23 條、第 29 條、第 30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類似商品及服務參考資料
本文由超群智財權事務所整理,內容為一般性說明,並依文章更新當時的法規撰寫;法規與官方審查實務可能調整,個案請與商標代理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