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全銜可以申請商標嗎?用特取名稱申請更有保障

商標申請實務|超群智財權商標知識

重點摘要

  • 公司名稱是營業主體的名稱,商標則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完成公司登記不等於取得商標權。
  • 以公司全銜申請商標原則上不具識別性,純文字會被核駁,結合圖樣時也常被要求就全銜聲明不專用。
  • 公司名稱中讓消費者辨認的通常是特取部分或簡稱,例如「乖乖」「義美」「台積電」,這部分具識別性可以註冊。
  • 公司名稱登記只審查是否與其他公司名稱相同,不會檢查是否與他人商標衝突,公司名稱仍可能侵害他人商標權。
  • 新公司命名時,建議先查詢商標、再登記公司,並以特取名稱申請商標。

公司名稱全銜可以提出商標申請,但「○○股份有限公司」這類全名原則上不具識別性,純文字申請多半會被核駁,搭配圖樣時也常被要求把全銜聲明不專用,保護效果很有限。真正能保護品牌的,是公司名稱中的特取部分或大家習慣的簡稱,例如用「台積電」而不是公司全名申請。此外,完成公司登記並不等於取得商標權,兩者是不同的制度。

公司名稱和商標有什麼不同?

項目公司名稱商標
作用表示營業主體是誰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主管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地方政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審查重點是否與其他公司名稱相同識別性、是否與他人商標近似等
保護範圍同名公司不得再登記指定商品或服務及類似範圍內的排他權
出現位置包裝背面、發票、合約包裝正面、招牌、廣告

消費者挑選商品時,看的是包裝正面的商標,很少翻到背面看製造商是誰。許多公司名下也有好幾個與公司名稱不同的品牌,例如乖乖股份有限公司除了「乖乖」,還有「孔雀」等產品品牌。因此公司名稱與商標的意義與功能並不相同,完成公司登記也不代表取得商標權。

用公司全銜申請商標會怎樣?

公司全銜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組織型態,「食品」「精密工業」等是營業項目的說明,消費者不會靠這些文字辨認品牌。因此以全銜申請,實務上的結果通常是:

  • 未經設計的純文字全銜:以不具識別性為由被核駁。
  • 結合圖樣設計:可能核准,但會被要求就公司名稱全銜聲明不專用,也就是不能對全銜主張商標權,實際保護的只有圖樣。

正確做法:用特取名稱或簡稱申請

公司名稱中真正讓消費者辨識的,通常是最前面的「特取部分」,或大家習慣使用的簡稱:

公司全名具識別性、適合申請商標的部分
乖乖股份有限公司乖乖
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義美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積電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鴻海

以「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字樣申請,會因不具識別性被核駁或要求聲明不專用;以「台積電」申請,則具識別性而可以註冊。替公司名稱做商標布局時,應以特取部分或簡稱提出申請,並依實際營業項目指定類別。若同時使用中文與英文名稱,兩者都可以考慮申請。

不過,特取部分本身若是地名、姓氏或商品說明,仍然會有識別性問題,詳見地名可以註冊商標嗎?。

公司名稱登記通過,就不會侵犯別人的商標嗎?

不一定。公司名稱登記時,主管機關主要審查是否與其他公司名稱相同,不會檢查是否與他人的註冊商標衝突。因此公司名稱可以登記,不代表就能自由使用。

  • 若把公司名稱的特取部分當成品牌,用在商品、招牌或廣告上,而它與他人的註冊商標近似、商品又類似,仍可能構成商標侵權。
  • 依商標法第 70 條,明知為他人著名的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的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商號、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的名稱,有致混淆或減損著名商標識別性、信譽之虞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 反過來說,若他人先登記了與您品牌相同的公司名稱,也不代表他可以用來當商標;但若您的商標尚未註冊,就可能面臨對方搶先申請的風險。

舉例:新公司命名時的順序

舉例來說,一家新創公司想取名「星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也叫「星禾」。建議的順序是:

  1. 先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星禾」在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預計經營的類別中,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標。
  2. 確認沒有衝突後,再辦理公司名稱預查與設立登記。
  3. 以「星禾」(必要時加上英文名稱或 Logo)提出商標申請,而不是用公司全名申請。
  4. 若公司尚在設立中、想先搶申請日,可以先以負責人個人名義申請,公司成立後再移轉給公司。

若順序顛倒,先登記公司、印好名片招牌,才發現「星禾」已被他人在相同商品上註冊,就只能改名或面臨侵權風險。

公司改名或品牌更名時,商標要怎麼處理?

公司名稱變更與商標的處理是兩回事,要分別評估:

  • 只有公司名稱變更、品牌不變:商標權人的名稱改變,須向智慧財產局辦理商標權人名稱變更登記,商標本身不受影響。
  • 品牌一起更名:新的品牌名稱必須重新申請商標;舊商標若不再使用,可評估是否繼續延展保留,避免他人申請相同名稱攀附舊有商譽。
  • 公司合併或分割:商標隨營業移轉時,應辦理商標權移轉登記,詳見商標權移轉與商標權人異動。

品牌更名時,建議先完成新名稱的商標查詢與申請,再對外公布新名稱,降低轉換期間被他人搶先申請的風險。

常見錯誤

  • 以為公司登記就等於有商標權:兩者是不同制度,商標權須另外申請。
  • 直接用公司全名申請:多半被核駁或要求聲明不專用,保護效果有限。
  • 只申請公司名稱,忘了產品品牌:主力產品若使用另一個名稱,也應分別申請。
  • 先登記公司才查商標:可能已投入名片、招牌、網站成本後才發現衝突。

公司名稱商標布局檢查清單

  1. 找出公司名稱中具識別性的特取部分或簡稱。
  2. 確認特取部分不是地名、姓氏或商品說明。
  3. 查詢特取部分在預計經營的類別中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標。
  4. 決定申請中文、英文或 Logo,或三者組合。
  5. 依實際與未來可能的營業項目指定類別。
  6. 申請人選擇可參考用個人、行號還是公司名義申請商標?。

常見問題

公司登記了名稱,還需要申請商標嗎?
需要。公司名稱登記只代表營業主體的名稱,與商標權是不同的制度;要在商品或服務上取得專用權,必須另外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
可以用公司全名申請商標嗎?
可以申請,但公司全銜原則上不具識別性,純文字會被核駁,結合圖樣設計時也常被要求就全銜聲明不專用,保護效果有限。
公司名稱要怎麼申請商標比較有保障?
以公司名稱的特取部分或消費者熟悉的簡稱申請,例如用「台積電」而非公司全名,並依實際營業項目指定商品或服務類別。
公司名稱登記通過,就不會侵犯別人的商標嗎?
不一定。公司名稱登記只審查是否與其他公司名稱相同,不檢查是否與他人商標衝突;若把公司名稱當品牌使用而與他人註冊商標近似,仍可能構成侵權。
新公司應該先登記公司還是先申請商標?
建議先查詢商標,確認品牌名稱沒有衝突後再登記公司,並以特取名稱申請商標,避免投入名片、招牌等成本後才發現無法使用。
公司還沒成立,可以先申請商標嗎?
可以先以負責人個人名義申請,以取得較早的申請日,公司成立後再將商標移轉給公司。

法規依據與參考資料

本文由超群智財權事務所整理,內容為一般性說明,並依文章更新當時的法規撰寫;法規與官方審查實務可能調整,個案請與商標代理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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