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近似怎麼判斷?差一個字也會被認定近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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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商標是否近似,是以一般消費者在「異時異地、隔離觀察」下對商標整體的印象來判斷,不是把兩個商標並排逐字比對。
  • 外觀、讀音、觀念三者只要有一項高度相近,就可能讓整體印象近似,因此差一個字、中英文同義、拼音同音都可能被認定近似。
  • 比對時以商標的「識別主體」為重點;商品名稱、說明性文字或聲明不專用的部分,比對權重較低。
  • 近似只是前提,最後要依商標識別性強弱、商品類似程度、市場並存情形等多項因素,判斷是否有混淆誤認之虞。
  • 電腦檢索的近似結果只是初步參考,是否真的構成衝突,仍需依審查基準綜合判讀。

商標近似不是看兩個商標並排時像不像,而是看消費者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分別看到它們時,憑印象會不會搞混。因此即使只差一個字,只要外觀、讀音或意思其中一項很接近,就可能被認定近似。不過近似只是第一步,最後還要綜合商品是否類似、商標識別性強弱等因素,判斷是否真的會讓消費者混淆。

為什麼並排看不像,審查官卻說近似?

因為消費者購物時,很少把兩個商標放在一起仔細比對。大多數人只是在貨架前、網路上匆匆一瞥,留在腦中的只是一個大概的印象:大概是什麼字、什麼顏色、什麼形狀、唸起來是什麼音。

美國品牌設計公司 Signs.com 曾做過一項記憶實驗,請 156 位受試者憑印象畫出 Apple、Starbucks、IKEA 等 10 個知名商標。結果只有約 20% 的人能正確畫出 Apple 的蘋果圖案,記得蘋果有咬一口的人當中,還有超過五分之一畫錯了邊。連天天看到的國際品牌都記不清楚,一般品牌更是如此。這正是商標審查採「印象比對」而不是「並排比對」的原因。

智慧財產局判斷商標近似的方法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混淆誤認之虞審查基準》,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是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的相關消費者,在購買時施以普通注意力,於「異時異地、隔離觀察」的情況下,就商標「整體」的印象判斷。實務上會從三個面向觀察:

面向觀察重點容易被認定近似的情形
外觀文字的字形、排列,圖形的構圖、輪廓與整體視覺只差一兩個字、字形相似的字、圖形構圖雷同
讀音唸起來是否相同或相近,包含外文與拼音同音字、外文音譯、羅馬拼音與中文讀音相同
觀念商標傳達的意思或聯想中英文同義、意思相同但用字不同、加上說明文字後主要意思不變

三者只要有一項高度相近,就可能讓整體印象近似;但也不是任何一項相近就一定近似,最終仍要回到「整體印象」判斷。

讀音近似的實例

我們曾處理一件「Guo Jiao」商標的異議案。這串英文本身沒有任何意思,但唸起來正是知名酒類品牌「國窖」的讀音,消費者一聽就會聯想在一起。這件商標當初未被審查發現而核准公告,我們在商標公報上發現後提出異議,最後異議成立、註冊被撤銷。這個案例說明,即使文字外觀完全不同,讀音相同也可能構成近似。

什麼是「識別主體」?比對時的重點在哪裡?

識別主體是商標中真正讓消費者用來辨認品牌的部分。商標中的商品名稱、品質說明、常見的地點名詞,或已聲明不專用的文字,消費者不會靠它們來認品牌,因此比對時權重較低。判斷近似時,審查官會先找出雙方商標的識別主體,再比較識別主體是否相近。

舉例一:說明性文字不影響判斷

我們代理的「眠」商標異議案中,對方申請的是「眠水」,指定在咖啡、茶葉商品上。兩者外觀看起來差了一個字,但咖啡與茶葉都要加水沖泡飲用,「水」在這類商品上只是描述飲用方式的說明文字。扣除「水」之後,「眠水」的識別主體就是「眠」,因此被認定與「眠」構成近似。

舉例二:共同部分很常見時,比的是其他部分

反過來說,若兩個商標相同的部分只是常見的商品說明,就要比其他部分。舉例來說,想在祭祀用香上申請「金喜香」,查到已有「妙喜香」註冊。在同一類商品中,「金爐香」「金蓮香」「金線香」「金品香」等商標也已並存註冊,而且多數將「香」字聲明不專用。這代表真正要比的是「金喜」與「妙喜」,兩者差異明顯,判斷上通常不構成近似。

近似之後:怎麼判斷有沒有「混淆誤認之虞」?

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0 款禁止的,不是單純的近似,而是「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混淆誤認除了誤以為是同一家的商品,也包括誤以為兩家有關係企業、授權、加盟等關係。審查基準列出的參酌因素如下:

參酌因素對判斷的影響
商標識別性的強弱獨創性越高的商標保護範圍越大;常見字詞組成的商標保護範圍較小
商標近似的程度越相近,越容易混淆
商品或服務類似的程度功能、用途、銷售管道、消費族群越接近,越容易混淆
先權利人多角化經營的情形先權利人若已跨足多種行業,保護範圍可能延伸
實際混淆誤認的情事市場上已發生誤認,是強力的證據
相關消費者對各商標熟悉的程度雙方都已在市場上長期並存且為人熟知,較不易混淆
申請人是否善意明顯攀附他人商譽者,會被嚴格看待
其他混淆誤認的因素例如商品的價格、消費者購買時的注意程度

舉例:外觀近似但不致混淆

以「好味鮮」與「烤味鮮」為例,兩者外觀確實相近。但在肉製品類別中,「醍味鮮」「佳味鮮」「真味鮮」等商標已經並存註冊,表示「○味鮮」這類字串識別性較弱,消費者會靠第一個字來區分品牌。此外,「烤味鮮」只註冊在肉製品上,若「好味鮮」是用在燒烤攤的招牌,屬於餐飲服務,商品與服務的類似程度也不高。綜合判斷,混淆的可能性就相對較低。

常見的近似類型整理

  • 加字或減字:在他人商標前後加「老」「新」「正」「大」等形容詞,識別主體不變,通常仍屬近似。
  • 字序調換:中文商標前後顛倒,例如兩字對調,讀起來不同但整體印象相近,多數會被認定近似。
  • 中英文對照:中文商標與意思相同的英文商標,可能構成觀念近似。
  • 同音異字:讀音相同但用字不同,可能構成讀音近似,在以口耳相傳為主的商品或服務上更要注意。
  • 繁簡體:繁體與簡體寫法的同一商標,讀音、意思相同,外觀也接近,通常構成近似,詳見註冊繁體中文商標,可以約束簡體字嗎?。
  • 圖形構圖相似:即使細節不同,主要構圖、輪廓與給人的印象相似,也可能近似。

申請階段與侵權階段,近似的判斷一樣嗎?

判斷的基本方法相同,都是看商標是否近似、商品是否類似,以及有沒有混淆誤認之虞;但兩個階段看的「素材」不同。

階段比對的對象判斷時特別會看
申請註冊(審查、異議、評定)雙方「註冊或申請的商標圖樣」與「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商標圖樣本身、指定商品的範圍,與實際如何使用關係較小
侵權爭議(民事、刑事)商標權人的註冊商標,與被控侵權人「實際使用的標識與商品」實際的包裝、陳列方式、銷售管道、價格帶,以及市場上是否已發生誤認

舉例來說,兩個商標在註冊時被認定不近似、可以並存,並不代表實際使用時怎麼用都沒問題。若一方在包裝顏色、字體設計上刻意模仿另一方,使消費者容易誤認,仍可能被主張侵權或不公平競爭。反過來說,申請時被引用為近似的商標,也不代表您現在的使用一定構成侵權,還要看實際使用的情況。侵權的判斷方式,可參考商標侵權怎麼認定?。

想降低近似風險,命名時可以怎麼做?

  1. 用自創詞當主體:自創詞在市場上沒有既有意思,與他人商標重疊的機會最低,識別性也最強。
  2. 避開熱門字詞:在競爭激烈的行業,像「鮮」「香」「好」「美」這類常見字容易與大量既有商標撞在一起。
  3. 中英文一起想:若同時使用中文與英文名稱,兩者都要查詢,避免中文沒問題、英文卻與他人近似。
  4. 圖形與文字分開評估:圖形設計要避免與知名品牌的構圖相似,文字部分則依上述原則查詢。

常見誤解

  • 「類別不同就不會衝突」:不同類別的商品仍可能被認定類似,例如部分飲料與餐飲服務;反之同一類別中也有不類似的商品。判斷依據是商品本身的性質,而不是類別號碼。
  • 「只要差一個字就安全」:差一個字常常仍是近似,尤其是識別主體相同時。
  • 「別人能註冊,我也能註冊」:早期核准的案例未必符合現行審查基準,個案情況也不同,無法直接比照。
  • 「檢索系統沒顯示,就沒有近似商標」:電腦檢索依字串與圖形比對,讀音近似、觀念近似往往查不出來,需要人工判讀。

自己評估近似風險的檢查清單

  1. 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完全相同的名稱。
  2. 查詢只差一兩個字、字序顛倒、加減形容詞的名稱。
  3. 查詢同音字、外文音譯、中英文同義的名稱。
  4. 圖形商標以圖形分類查詢構圖相似的商標。
  5. 確認找到的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是否與自己的相同或類似。
  6. 觀察同類商品中,含有相同字詞的商標是否已大量並存註冊。
  7. 找出自己商標的識別主體,確認它是否與他人的識別主體相近。

檢索結果就像健康檢查報告上的數據,最後仍需要有經驗的人判讀。若查到疑似近似的商標,或商標即將投入大量資源使用,建議申請前請商標代理人評估,避免收到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詳見收到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怎麼辦?。

常見問題

商標差一個字會被認定近似嗎?
有可能。智慧財產局以消費者異時異地、隔離觀察的整體印象判斷,只要外觀、讀音或觀念其中一項高度相近,即使只差一個字,也可能被認定近似,特別是兩者的識別主體相同時。
商標近似就一定不能註冊嗎?
不一定。近似只是前提,還要判斷是否有混淆誤認之虞,會綜合考量商標識別性強弱、商品類似程度、市場上是否已有類似商標並存、申請人是否善意等因素。
什麼是商標的識別主體?
識別主體是商標中消費者用來辨認品牌的主要部分。商品名稱、說明性文字或聲明不專用的部分,比對時權重較低,判斷近似主要比較識別主體是否相近。
英文商標和中文商標意思一樣,算近似嗎?
可能構成觀念近似。若中英文商標的意思相同,消費者容易聯想為同一品牌,指定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時,有被認定近似而混淆的風險。
商品類別不同,就不會有近似問題嗎?
不一定。是否衝突要看商品或服務本身是否類似,而不是類別號碼。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仍可能被認定類似,同一類別中也有不類似的商品。
商標檢索系統沒查到近似商標,就代表可以註冊嗎?
不代表。電腦檢索主要依字串與圖形比對,讀音近似或觀念近似的商標可能查不出來,識別性問題也無法從檢索得知,建議申請前請專業人員判讀。

法規依據與參考資料

本文由超群智財權事務所整理,內容為一般性說明,並依文章更新當時的法規撰寫;法規與官方審查實務可能調整,個案請與商標代理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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